转发:关于征集中科院“科技支甘工程”项目的通知

中科院属各有关单位,甘肃省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科院与甘肃省政府签署的全面科技合作协议,进一步促进中科院与甘肃省的科技合作,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中科院从2007年开始实施“科技支甘工程”。经项目办公室研究,从即日起开始征集第一批“科技支甘工程”项目,请中科院各分院、研究所(高技术企业)及甘肃省内相关企业等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科技支甘工程”实施方案的规定,以新材料、装备制造、动植物品种选育、农产品精深加工、新药创制及特色中药现代化为主要领域,以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孵化为主要类型,并结合项目为地方培养人才。

   二、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法人资格。项目申报单位主要由中科院所属单位牵头,部分项目可由甘肃省地方单位牵头,地方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项目筛选遵从“四不一先”的原则。

   三、请申报单位于2007年4月30日前,以中国科学院科技支甘工程项目申请书形式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chenf@lzb.ac.cn,项目申请书的标准文本及中国科学院科技支甘工程相关文件可在中科院兰州分院网站http://www.lzb.ac.cn/ “院地合作”-“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四、中科院系统单位如有符合要求,但暂时没有合作企业的成果,可报送成果转化等资料,项目办公室帮助寻找有兴趣的合作企业,并列入备选项目;甘肃省内相关单位如有确切的技术创新需求,需要寻求与研究所合作,也可报送科技需求相关材料,项目办公室帮助联系中科院系统有兴趣的研究所,并列入备选项目。

   联系人:陈 峰 张自强

   联系电话:0931-2198890 0931-8885176

   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二〇〇七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