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与金华市合作的项目通知

各位科研人员:

  现在开始征集2008年度与金华市合作的项目,详情请见下面的通知。如有意愿,请与产业化处联系!



金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08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金市科字〔2008〕8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组织和引导我市广大中小企业以项目为抓手,积极投入到科技创新活动中来,以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现就2008年度金华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项目类别

主要包括:金华市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点科研项目、一般科研项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星火计划项目。

二.征集范围

全市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一定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与院校所合作研发的项目,知识产权明晰的,由本地企事业单位申报。

三.征集项目的原则与支持重点

2008年科技计划项目工作围绕工业强市、新农村建设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目标,根据我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和新一轮技术创新工程实施的年度任务要求,坚持“自主创新、突出重点、优化提升、支撑发展”的原则安排计划立项。

重点支持:

1.工业各类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高新技术的应用,新装备的研制,以及传统优势产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的攻关项目;

2、 农林业新品种的选育、高效栽培技术和畜禽、水产生态养殖技术研究、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紧缺资源替代等技术的研发项目;

3、节能降耗、减排增效技术的引进研发以及环境资源保护、人口健康与公共安全、现代服务业发展等技术的研究与示范项目。

四.申报办法

1.项目申报单位需如实填写和提供以下材料:(1)《金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或《金华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请表》;(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环保证明等附件(申报重点项目的需提供查新报告);(4)与中科院、浙江大学等院校所合作开发或引进转让的项目,申请表中应有合作院校所的签章,并提供科技合作协议书或技术转让合同等材料;(5)对申报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单位法人需签署意见。

2.各县(市、区)的企事业单位向当地科技局申报,市本级企事业单位经市主管部门、高新园区审查后报送。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于4月30日前送我局,并随报电子文档。

3.对以往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事业单位,项目未按计划完成,或未及时报送项目统计信息的,暂不受理新项目的申报。

4.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接通知后,抓紧调研,广泛征集,认真筛选把关,把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能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市场前景好的项目推荐上报。对申报机电、软件等项目的,要有自主知识产权证书或具有明确的知识产权目标。

为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质量,定于3月20日上午9:30,举办全市科技计划工作培训,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市高新园区、婺南农高园区、院校所等单位的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及市区企业有关人员参加。地址:市农科教大楼二楼会议室。

6.项目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等可通过金华科技信息网(www.jhst.cn)下载。

联系电话:82469791(工业与高新技术处)、82469788(农业与社会发展处)。

联系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市政府大楼主楼626室(工业与高新技术处)、628室(农业与社会发展处)。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