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出差的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因公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要,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行(1996)4号《关于印发〈关于上海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埠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所目前的实际情况制订的《中国科学院上海原子核研究所外地出差的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已经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发给你们。本办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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