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勤技能岗位等级确认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8年工勤技能岗位等级确认工作的通知

全所各部门:
    2008年工勤技能岗位等级确认工作按照《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工勤技能岗位等级确认办法》(应物发人字〔2008〕40号文)执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等级岗位资格确认控制名额
1. 技术工三级及以上岗位等级确认名额不超过25个;
2. 技术工四级及以下岗位等级确认名额根据实际情况,不设控制名额。    
二、各岗位等级确认严格按我所工勤技能岗位等级确认办法执行,不进行破格确认。    
三、实施程序    
1. 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特点、工作任务和需求,明确相关人员的岗位任务和职责,组织对部门内相关人员进行实绩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工勤技能岗位实绩考核表》见附件1)。    
2. 申请高一级岗位等级确认的人员填写《工勤技能岗位等级确认申请表》(附件2),其中申请技术工三级及以上岗位等级确认的人员还需提交一份个人工作小结。部门负责人结合实绩考核结果在《申请表》中提出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统一将申报材料交人教处。    
3. 人教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及等级确认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初审。符合技术工四级及以下岗位等级确认要求的人员由主管所领导审定。符合技术工三级及以上岗位等级确认的人员由所岗位等级确认评议小组进行评议,获得三分之二及以上赞成票的,为评议通过,评议通过者报所务会审定。    
四、时间安排    
1. 4月17日前,布置等级确认工作。    
2. 4月28日前,用人部门完成考评,并将相关人员岗位职责与实绩考核结果统一交人教处备案。    
3. 5月9日之前,用人部门统一将等级确认申请材料交人教处。    
4. 5月30日之前,组织所级岗位等级确认考评。    

附件:1. 工勤技能岗位实绩考核表          
       2. 工勤技能岗位等级确认申请表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