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8年上海应用物理所摄影比赛的通知

一、比赛宗旨:
    充分展示我所和谐的人文环境和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全所职工和学生的热情,展示我所的风采,丰富职工和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

二、比赛主题:
    以“爱我所,爱生活”为主题,通过职工和学生在参与摄影比赛过程中,在我所现场或各类活动中拍摄的图片,捕捉美丽和精彩的瞬间,以形象说话,展现魅力风采。

三、参赛范围和要求:
    1.参赛人员:我所员工和在读研究生。
    2.参赛作品的要求:
    拍摄风格不限(纪实、新闻、人像、风光等均可,单幅或组图),要求紧扣主题,内容积极向上,体现我所的特色,并具有一定的艺术性。
    参赛作品现代数码和传统胶卷均可,每人可最多参赛6份作品(参赛组图每组最多不超过6幅,按1份计),每份作品需交1张冲印的照片,数码作品需同时提交电子版(数码原图)和照片(可以通过电脑作简单的修饰),胶卷作品需提交底片和照片(底片使用后归还)。制作规格要求为6寸照片,特殊规格的作品原则上长边不超过6寸,勿装裱;
    参赛者在提交参赛作品的同时,需完整填写如下内容:作者姓名、工作部门、作品名称、作品说明(重要立意)、相机型号、是否PS等,并附在照片背面,职工的作品送交所工会(联系人:张平,电话4921),学生的作品送交学生会(联系人:杨璇璇,105楼110,电话4233)。

四、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观众最喜爱的作品奖和观众投票奖。
    观众最喜爱的作品奖:由观众投票推选出“我最喜爱的作品”,按得票数的多少,产生一等奖1件、二等奖3件、三等奖6件以及入围奖20名。
    观众投票奖:观众可在30幅入选作品中,可从作品的立意、构图和艺术性等方面考虑,每人投票推选出5幅所喜爱的作品;根据选中最终获奖作品的数量,产生投票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30名。
    报送作品的人员均可获得参赛纪念品一份。

五、评选办法:
    比赛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评委小组成员从所有参赛作品中遴选出30份入围作品;第二阶段,由观众投票产生最后获奖作品。
    30幅入围作品产生后,将在嘉定、张江两个园区以及所网页上展示,届时广大职工和研究生可参与投票(在嘉定和张江园区餐厅内各设一只投票箱),每人推选5幅“我最喜欢的作品”;每人限投1次,注明作品编号及投票人的姓名、部门、联系方式;若有人重复投票的,则这个人的投票全部视为废票。
    比赛结果公布后,获观众投票一、二、三等奖人员将获得相应的奖品一份,由组委会通知联系获奖人员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奖品。

六、时间安排:
    收取作品的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5月15日止;
    作品展示和观众投票时间:5月20日-5月30日。


                                          工会 研究生部 学生会
                                            2008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