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型肺炎”八大关键词

一、非典型肺炎
    一种急性的呼吸系统感染,世界卫生组织(WHO)于3月15日将其名称公布为严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SARS是由一种新病原引起的,临床主要表现为肺炎,在家庭和医院有显著的聚集现象。
非典型肺炎实际是与由细菌引起的所谓典型肺炎不同的一组肺炎,曾泛指细菌以外的病原体所致的肺炎。现在主要指由支原体、衣原体、军团菌、立克次体、腺病毒以及其他一些不明微生物引起的急性呼吸道感染伴肺炎。这些病原体亦称非典型病原体。非典型肺炎主要通过近距离空气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是一种呼吸道急性传染病,有比较强的传染力。世界卫生组织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称为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evereAcuteRespiratorySyndrome,SARS)。
              
二、冠状病毒
    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正式确认冠状病毒的一个变种是引起非典型肺炎的病原体。科学家们说,变种冠状病毒与流感病毒有亲缘关系,但它非常独特,以前从未在人类身上发现,科学家将其命名为“SARS病毒”(SARS是“非典”学名的英文缩写)。香港卫生专家排除了它与甲型流感和乙型流感病毒有关的可能性,与1997年出现的H5N1禽流感病毒也没有联系。据香港卫生官员说,非典型肺炎通常由病毒引起,例如流感病毒、腺病毒和其他呼吸道病毒。非典型肺炎也可能由生物体引起。
              
三、高  烧
    非典型肺炎的症状如下:1.首先病人高烧(38度以上)、干咳、气短或呼吸困难发冷、头痛、食欲不振、身体不适、皮疹和腹泻。并没有一般流感的流涕、咽痛等症状,也没有通常感冒常见的白色或黄色痰液,偶有病人痰中带血丝,病人出现呼吸急促的现象,个别病人出现呼吸窘迫综合症;2.非典型肺炎病人白细胞正常或下降;3.X光胸片特点与临床状况分离,一般的肺炎先有很重的临床表现,后在X光胸片上可以看到肺部有阴影变化;但此次则是在临床症状还不严重时,X光片中已显示病人肺部有絮状阴影,并呈快速发展趋势;4.通常时高烧患者应用抗生素都会有明显效果,但此病用抗生素大多无效。大多数非典型肺炎病人可自愈,个别病情恶化凶险,约有7%的病人需做人工呼吸。
              
四、潜伏期
    关于非典型肺炎的潜伏期有多种说法,一般认为是2-12天,通常在4-5天。卫生专家说,非典型肺炎的死亡率在3%-5%之间。患者可能引起并发症,最短在五天之内病情急剧恶化。男女之间发病无差别,从年龄看青壮年占70%。因最初起病时防护措施不够,医务人员属非典型肺炎高发人群,在家庭和医院有聚集现象。
五、飞  沫
    打喷嚏或咳嗽的飞沫是非典型肺炎病原体传播的途径之一,通常在大约一米以内通过飞沫传播,直接接触患者分泌物也会受感染。这种病毒还可间接传播,它在离开人体后可存活三至六个小时。卫生专家没有排除病毒由空气传染的可能性。非典型肺炎患者应该隔离。医务工作者和探视者在与患者密切接触时应该戴有效的口罩、眼镜、围裙、头罩和手套。
              
六、可疑病例
    2003年2月1日后,表现有发热(>38℃)和一项或更多的呼吸系统症状,包括咳嗽、气短或呼吸困难,有以下一项或多项行为:在发病前十天曾赴流行地区(根据WHO2003年3月16日修订资料,包括中国广东及香港、越南河内、新加坡和加拿大多伦多);发病前10天内与已诊断为SARS病例有密切接触史,密切接触指护理过SARS病例、与SARS病例共同生活、直接接触过SARS病例的呼吸道分泌液和体液。
              
七、可能病例
    1.合乎可疑病例定义者,且经胸部X光摄片证实为肺炎表现或有呼吸窘迫综合症现象者;2.任何原因无法解释的呼吸系统疾病导致的死亡病例,尸检结果显示呼吸窘迫综合症的病理改变并且没有明确病因;3.除了发烧与呼吸道症状外,SARS尚可能伴随:头痛、肌肉僵硬、食欲不振、身体不适、意识紊乱、皮疹及腹泻等症状体征。
              
八、临床诊断标准
    1.流行病学史:
    1.1与发病者有密切接触史,或属受传染的群体发病者之一,或有明确传染他人的证据;
    1.2发病前两周内曾到过或居住于报告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并出现继发感染病人的城市。
    2.症状与体征:
    起病急,以发热为首发症状,体温一般>38℃,偶有畏寒;可伴有头痛、关节酸痛、肌肉酸痛、乏力、腹泻;常无上呼吸道其他症状;可有咳嗽,多为干咳、少痰,偶有血丝痰;可有胸闷,严重者出现呼吸加速,气促,或明显呼吸窘迫。肺部体征不明显,部分病人可闻少许湿罗音,或有肺实变体征。
    3.实验室检查:
    外周血白细胞计数一般不升高,或降低;常有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4.胸部X线检查:
    肺部有不同程度的片状、斑片状浸润性阴影或呈网状改变,部分病人进展迅速,呈大片状阴影;常为双侧改变,阴影吸收消散较慢。肺部阴影与症状体征可不一致。若检查结果阴性,1-2天后应予复查。
    5.抗菌药物治疗无明显效果:
    疑似诊断标准:符合上述1+2+3条或2+3+4条。
    临床诊断标准:符合上述1.1+2+4条及以上,或1.2+2+3+4或1.2+2+4+5条。
    鉴别诊断:临床上要注意排除上感、流感、细菌性或真菌性肺炎、艾滋病合并肺部感染、军团病、肺结核、流行性出血热、肺部肿瘤、非感染性间质性疾病、肺水肿、肺不张、肺栓塞、肺嗜酸性粒细胞浸润症、肺血管炎等临床表现类似的呼吸系统疾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