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随着核所创新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各项改革措施的不断推进,以及对外交往和合作的日益增多,面临的各类法律问题也不断增加。为了进一步保证原子核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依法治所”的有效性和规范性,切实保障原子核所在对外交往、合作中的权益得到保护,以及在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中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轨道上顺利进行,原子核所和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了双方合作的协议,聘请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的国家一级律师吴伯庆和钟国强律师为原子核所常年法律顾问。
2003年4月25日,上海原子核研究所所聘请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签字仪式在原子核所举行。出席签字仪式的有所长徐洪杰、党委书记陆晓峰、副所长朱志远、赵振堂、顾问曹珊珊、所长助理李燕、周福根和职能部门、后勤服务和技术支撑部门的负责同志以及金茂律师事务所吴伯庆和钟国强律师等。党委书记陆晓峰同志主持了签字仪式。
吴伯庆律师首先讲了话,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竭尽为原子核所服务,欢迎核所的同志随时向他们就法律方面的问题咨询。接着,原子核所所长徐洪杰在讲话中表示,随着研究所国际化的推进,法律方面的工作就越发显得重要;在人事改革、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法律需求就愈加突出。他要求核所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工作中的法律意识,熟悉法律上的运作。最后徐洪杰所长希望核所能在各方面得到金茂律师事务所的真诚帮助,祝愿双方合作愉快、成功。
随后,徐洪杰所长和吴伯庆律师庄重地在双方合作协议上签字。
签字仪式后,吴伯庆律师与核所职能部门、后勤服务和支撑系统的负责同志就劳动人事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了交流。
根据协议,原子核所聘请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就其业务管理方面提供法律咨询并在需要时作为代理人处理各类法律业务;金茂律师事务所提供具有相当经验的律师为原子核所的法律顾问,并尽最大努力为原子核所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