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上海分院人事干部工作研讨会在上海应用物理所张江园区召开

    11月22日,上海分院在上海应用物理所所张江园区召开了人事干部工作研讨会。上海分院组织人事处处长李正华主持了研讨会,上海分院各研究所近50位人事干部参加了会议。上海应用物理所副所长李燕出席了会议,对与会的兄弟院所的人事干部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上海应用物理所近年来在人才队伍建设和人事工作方面的主要工作情况。
    为配合2008年1月1日起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会议邀请了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关系处汪洋处长就《劳动合同法》进行了解读。汪洋处长指出,较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更加注重在操作层面上对劳动合同进行规范管理,同时在集体合同效力规定、劳务派遣、经济性补偿等方面也作了适当调整。汪洋处长介绍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详细讲解了单位在管理上应采取哪些措施以减少新法带来的各种风险及纠纷,人事工作者如何在选、育、用、留四个环节上贯彻新法,以及如何利用好近期国家、上海市即将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等问题。
    根据前阶段各研究院所岗位设置工作的进展,会议还组织了各研究院所人事处长进行研讨。大家畅所欲言,结合各自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岗位设置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聘用委员会的组成、研究员岗位任职条件的设定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并就一些共性问题达成了基本的共识。
    会议间隙,人事干部们还饶有兴致地参观了上海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