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与资产处召开规章制度制定工作推进会

2021年2月7日上午,财务与资产处(以下简称“财资处”)召开规章制度制定推进会,会议由副处长刘鑫主持,财资处参与巡视整改和负责制度制定的相关人员参加了讨论。

会上余佩雯、秦静、张伯涛、陆屹佳、张伟平等先后汇报了经多轮讨论后修订的《财务内部会计控制管理办法》(新立)、《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物资采购实施细则》(新立)、《物资验收实施细则》(新立)和《稀贵金属和贵重试剂管理制度》(新立)和《关于收取房屋占用费的暂行办法》(修订)等规章制度,与会人员从自身工作角度,提出了修改意见。

会议强调,规章制度中涉及到明确工作流程的,工作程序须清晰,并体现所领导要求的“一门通办”精神。会议要求各规章制度责任人尽快按要求修改,并准备规章制度会审的相关报告,2月9日前提请管理部门会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