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物所开展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科研安全生产的管理,及时发现在科研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科发办函字〔2022〕81号)和市科技党委办公室《关于在市科技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上海应物所分别于8月13日和8月17日对武威园区和嘉定园区的重要实验场所开展了安全检查。
8月13日,由所党委书记唐裕华、党委副书记吉峻带领检查组,对武威园区风险源辨识与管控、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重点区域的人员管控等方面展开检查,重点现场检查了主体装置厂房、放射性废物处理中心等关键部位。
8月17日,由所党委副书记吉峻带领检查组,对嘉定园区各实验场所风险源辨识与管控、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使用、消防器材使用管理、各类自查发现问题整改等方面展开检查,重点检查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登记情况,对热工大楼、材料楼、107、108和112实验楼以及制氢实验室等关键部位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组对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求能整改的问题立即整改,现场不能立即整改的由综合办公室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相关部门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复查验收,以创建安全稳定的实验环境,确保全所的科研工作安全有序地开展。 (综合办公室 武威园区安保办公室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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