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想奖学金”管理条例
“梦想奖学金”管理条例
杨福家院士是我国著名的核物理专家、教育家,宁波诺丁汉大学校长,曾任我所所长、复旦大学校长、英国诺丁汉大学校长等,领导并建成了"基于加速器的原子、原子核物理实验室",完成了一批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撰有《原子物理学》、《应用核物理》等专著。
目前我国核科学技术方面的人才严重缺乏,尤其缺乏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拔尖人才,这已成为我国核科学技术事业发展中的一个制约瓶颈。
一、设置目的
引导和激励广大研究生发奋学习,刻苦钻研,促使更多的优秀研究生投身核科学与技术领域高水平科学研究和创新研究,加快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基金的运行管理
成立“梦想奖学金”理事会,决定基金筹集、使用等事宜,指导奖学金评审工作。理事会主席:杨福家;理事:徐洪杰、赵振堂、李燕、朱志远。基金目前委托中国科学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按规定章程管理,每年提取收益奖励优秀博士生。由主管所长为基金评选小组组长,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评议。基金欢迎热心教育、有志于促进我国核科学与技术拔尖青年成长的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并监督基金运作。
三、评选原则与条件
坚持以促进具有科研创新潜力的青年人成长为宗旨,倡导对科学探索的执著追求精神,鼓励原始创新和自主创新,促进理论或技术能力的提升及学科发展。资助学业成绩优异、创新意识强、科研潜力大的优秀研究生。“梦想奖学金”申请人应为全日制在学低年级博士研究生(不含博三及延期的同学),有志于核科学与技术领域的学习与研究,学习成绩优异,品行端正,已展露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
四、评选人数及资助经费额度
基金会将每年的基金运行收益用于奖励“梦想奖学金”获得者,每年评选2人,一次性资助获奖研究生12,000元/人。
五、评选办法
1.申请人提交《研究生“梦想奖学金”申请人简况表》与两位研究员的推荐意见(见附件,不含导师本人),学位课程学习成绩证明,已发表(或已录用)的学术论文或其它学术研究成果证明材料。
2. 原则上每位导师名下只能推荐一位学生参选。
3.研究生部组织专家对申请者进行评审,确定“梦想奖学金”推荐名单,在所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中国科学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审批。
五、其他
1. “梦想奖学金”获得者应制订详细的研究计划,并报研究生部备案。
2. “梦想奖学金”获得者应勤奋学习、潜心学术研究工作,每年提交年度进展报告。
3.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科研与教育处负责解释。
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
二○一三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