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奖学金”管理条例
“启明奖学金”管理条例
核科学与技术是支撑科技前沿发展、解决国家重大需求以及产业与医学应用等不可或缺的综合性尖端学科,涉及基础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基于在核科学与技术领域的学科积累和专业的人才队伍,建设了同步辐射光源和自由电子激光等大科学装置,开展了零功率堆、钍基熔盐堆核能系统的研发,并培养了一大批核科学与技术领域的人才。目前,我国核科学与技术方面的人才依然十分紧缺,尤其缺乏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拔尖人才,这已成为我所乃至我国核科学技术事业发展中的一个制约瓶颈。为在努力营造培养人才和鼓励创新的环境、促进拔尖青年人才的成长、加快提高我所研究生培养质量方面尽一份力量,赵振堂研究员决定将其获得的2017年“张江卓越人才”奖奖金100万元捐赠给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作为研究生教育基金),设立“启明奖学金”,奖励在核科学与技术领域、做出突出科研成绩的在读博士研究生,鼓励其开展高水平研究。
一、设置目的
引导和激励广大研究生发奋学习,刻苦钻研,促使更多的优秀研究生投身核科学与技术领域高水平科学研究和创新研究,加快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基金的运行管理
“启明奖学金”基金委托中国科学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按规定章程管理,每年提取收益奖励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取得优秀科研成果的研究生。研究生部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成立由主管所领导担任组长的“启明奖学金”评选小组,负责对申请人进行评议(审)和推荐获奖者名单。基金欢迎热心教育、有志于促进核科学与技术拔尖青年成长的我所科研和管理人员参与并监督基金的运作。
三、评选原则与申报材料
坚持以促进具有科研创新能力的青年人成长为宗旨,鼓励原始创新和自主创新,倡导做出高水平研究成果和解决工程技术中关键问题。“启明奖学金”申请人应为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的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并在核科学与技术领域从事研究或研制工作、科研成绩优秀。申报材料应提供如下科研成绩信息(任选一类):
1.工程技术类:围绕所承担的科研任务,解决了关键技术或工艺问题、研制了关键技术设备、集成了特色技术系统,并且形成了作为主要执笔人的技术报告(任务委托方认定的技术报告),或以第一作者、第一完成单位在EI学术期刊及以上发表了相关内容的学术论文。
2.科学研究类:在相关学科领域的科学研究中做出高水平工作,并在本研究领域优秀的SCI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第一完成单位发表了学术论文。
申请人提交的论文或技术报告需是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暂定),且未被前面的该奖学金获得者申报使用过,未获得过其它类别奖学金。
四、评选办法及资助经费额度
“启明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由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研究生部组织申报和评审,组织9名以上专家对申请者进行答辩评审。每年设置“启明奖学金”名额至少3名(视当年收益由捐赠人决定),其中工程技术类不少于2名,奖金额度为1万/人。每位申请人提交的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学术论文,原则上每篇论文只能使用单次。评审程序如下:
1.申请人提交《研究生“启明奖学金”申请人简况表》,包括取得的科研成果与进展简介和已发表(或已录用)的学术论文、技术报告等学术研究成果复印件。“工程技术类”的申请人需提交三封推荐信:导师、专业组长、系统负责人的推荐信。
2.研究生部对申请者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由专家评选小组通过评审会议,确定获得“启明奖学金”推荐名单。
3.推荐名单在所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中国科学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审批。
五、其他
“启明奖学金”获得者研究成果不重复申报。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科研与教育处负责解释。
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
二○一九年十一月